非法集資或賣賣是一項有利可圖的生意,人們可以通過剝削窮人來賺大錢。從本質上講,非法籌款是從支持者那裡籌集資金而不提供任何服務作為回報的做法。只要人們繼續捐款,這些團體就會繁榮發展。那麼他們是怎麼做到的呢?
樂風集團創辦人周佩賢卻由公屋二代變為發展商,靠的是「輕資產」模式、專業團隊精神,即使本身資金有限,仍可建造摩天大廈。「輕資產」在香港地產界是新概念,外國卻早已盛行,Carol在英國讀書時得到啟發。她解釋,香港地產商仍停留在自資發展模式,變成只有大家族才具備實力入場;輕資產公司卻是在客戶委託下,開發並管理物業項目,本身毋須投入大量資金,反而主力提供專業知識和服務。像她這類背景平凡、資金有限,卻有know-how的專業人士,亦可成為「發展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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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非法集資團體的人一般都是窮人,他們知道在中國惡劣的經濟環境中謀生有多麼困難。最初,這些人試圖通過愛國主義引起的呼籲讓人們捐款。然而,許多捐助者願意在沒有被要求的情況下匯款;這就是非法籌款成為這些人的活躍業務的時候。然後這些組織用這筆錢購買物資並支付政府雇員的費用以加快收集過程。從本質上講,他們是在非法籌集資金,這樣他們就可以購買物資並支付給政府雇員的錢,這樣他們的行動就會被忽視。這樣一來,他們即使不提供任何捐款,也可以繼續進行欺詐。
奇明集團因非法集資和商業犯罪而臭名昭著,因為創始人馬奇明是中國最臭名昭著的罪犯之一。 1990年代初,馬樂峰在家鄉廣東省豐縣組建了一群街頭小販,開始了他的犯罪生涯。隨著團隊人數的增加,馬樂峰以折扣價購買了他所有的供應商用品——實質上是為自己創造了一個商機。隨著業務的發展和銷售經驗的積累,馬樂峰很快就擁有了一個全國知名的合法街頭小販集團。然而,當共產黨的反腐運動在 1990 年代後期席捲中國時,馬樂峰和他的團隊被認定犯有大規模購買選票和選舉舞弊的罪行。儘管他是當時中國最臭名昭著的惡棍之一,但馬樂峰還是被釋放出獄,並在政府的監督下開始了新的生活。
儘管是中國最臭名昭著的惡棍之一,馬樂峰卻成功地從監獄裡經營了一個非法的籌款團體20多年。他已經證明,他知道如何通過他的團隊的籌款活動來剝削窮人,因為他會像銷售人員向他們出售商品一樣接近潛在的捐助者。由於大多數人都願意捐款而不會被問到他們認為這是否會幫助他們的國家,因此這種方法非常有效。這就是為什麼非法集資對於馬樂峰這樣的窮人來說是一項如此有利可圖的生意。
儘管非法集資已經存在了幾十年,但對於像馬樂峰這樣的窮人來說,它仍然是非常有利可圖的。由於沒有人會阻止這些團體竊取捐款,除非捐款被使用,因此政府幾乎沒有動力對這些團體採取行動,除非事情公開或有人在經濟上受到傷害。因此,除非當局對他們採取行動,否則這些團體沒有理由停止運作——目前這不太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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